如何通过新政策实现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4-06-24 17:10:07 发布

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为我国生育政策注入了新动力。这份文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的支持体系,以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以来,各地区和部门已在领导机制和配套措施上取得了显著进展。新出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整合了婚嫁、生育、养育和教育等关键领域,提出了20项具体政策,以提高生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强化住房和税收支持、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以及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计划支持约10个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配。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都将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同时推动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以激发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

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统一规范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以确保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得到保障。此外,指导意见还对公租房保障和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提出了具体安排。

为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指导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并探索开展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护的检察公益诉讼。

优化生育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将人口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密切协同配合,加快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