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植物所杜鹃花新品种获国家认证,园艺界迎来新瑰宝
昆明植物所张长芹研究员带领的课题组,经过近二十年的不懈努力,在高山野生花卉特别是杜鹃花的引种驯化和新品种选育研究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攻关项目、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中科院昆明分院科技项目的连续支持下,课题组成功驯化了126种云南野生杜鹃花,并出版专著2部,获得2项国家发明技术专利。
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在杂交育种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芽变品种的选育研究。2007年3月27日,他们选育出的六个杜鹃花新品种“红晕”、“雪美人”、“金踯躅”、“紫艳”、“娇艳”和“喜临门”(其中“娇艳”和“喜临门”两种杜鹃花新品种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申请),通过了国家林业局新品种办公室组织的同行专家进行的实质性审查。这是昆明植物所首次自主选育的新品种通过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实质性审查。
与会专家们一致认为,这些新品种杜鹃花属于AZALEA类,具有株形优美、花繁叶茂的特点,适应性强,生长快,繁殖和栽培容易,非常适合庭园、街道等多种环境的露地种植以及盆栽。这些新品种不仅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而且有相应的科学命名,符合国际园艺植物命名法规及园艺新品种的条件。经过扦插、播种等繁育技术的研究,这些新品种已获成功,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是国内首例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查的杜鹃花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植物新品种权是国家授予植物育种者利用其品种排他的独占权利。育种者培育出新品种后,如需获得新品种权,必须向国家林业局或农业部提出品种权申请,经过受理、形式审查、初步审查、实质审查阶段,批准授予品种权后,才可以得到国家的保护。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未经品种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只有品种权所有者有权出售品种的繁殖材料,或者以销售为目的而生产这种繁殖材料。繁殖材料包括整株植物(包括苗木)、种子(包括根、茎、叶、花、果实等)以及构成植物体的任何部分(包括组织、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