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路上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从“基础整治”迈向“品质提升”的新实践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任务,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融合等作出系统部署,强调持续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条件、改善村庄生产生活品质、塑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格局。可以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既关乎亿万农民的幸福生活,也是夯实农业强国根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支撑。
从大体量“补短板”阶段迈入精细化提品质阶段,我国乡村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业农村部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左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覆盖行政村比例保持在90%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45%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超过10亿亩,农村通硬化路、通客车、自来水普及率显著提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持续提升,人居环境焕然一新,为宜居宜业奠定坚实基础。
地区探索亮点纷呈,特色经验不断涌现。浙江省始终坚持以“千万工程”为引领,从“整洁村”迈向“美丽乡村”“和美乡村”,以点带面推进城乡融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多年居全国省区第一;四川省以“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改厕和垃圾处理全链条建设,巴蜀大地乡村颜值不断提升;黑龙江深化现代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发展,不断拓展粮食产业链,提高种植效益,夯实了乡村宜业基础。各地创新实践,为全国乡村建设提供了多维样本。
政策体系不断完备,顶层设计不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聚焦“垃圾、污水、村容村貌”三个环节,推动解决“脏乱差”突出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作由整治向提质深化;《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乡村建设行动的系统目标,从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文化传承、农民参与等全过程推动乡村建设。政策体系从点状治理走向系统提升、从基础整治迈向整体优化,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方向引领和路径指引。
在成效显著的同时,也应看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仍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一些偏远地区和欠发达村庄在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产业发展能力等方面仍与经济发达地区存在差距。二是“重建设、轻管护”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地区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后续运维不足,“建而不用、用而不久”问题频发,影响建设成效。三是产业层次偏低、同质化竞争明显,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民从产业发展中获得的收益不足。四是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支撑较弱,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制约着乡村建设效能,影响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
缩小区域差距、促进城乡协同发展。提升县域统筹能力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强乡村发展后劲的重要路径。围绕打通基础设施网络、做优公共服务供给、塑造梯次发展的乡村格局,推动要素资源向基层下沉,增强农村整体承载力与吸引力。一是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道路、供水、电力、通信网络等向村庄延伸,健全冷链物流、电商配送等体系,提升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支持优质教育、医疗、养老等资源向乡镇布局,通过医共体、教共体等方式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增强农民获得感。三是依托资源禀赋培育特色村镇,推动建立中心村、特色村,形成梯次发展、错位布局的乡村体系,增强薄弱地区发展动能,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强化建管并重、提升设施运行效能。健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协同推进机制,是确保乡村基础设施发挥持久作用的重要保障。通过厘清管护责任、完善资金机制和创新参与方式,推动公共设施从“建得成”向“用得好”“长久用”转变。一是健全运行维护机制,明确建设、管理、维护等责任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方式,提高设施专业化管理水平,确保长效运转。二是完善资金保障体系,拓宽财政补助、村集体收益、社会资本等渠道,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为日常维护提供支撑。三是探索多方参与模式,鼓励村集体、合作组织和农户共同参与管护,通过积分制、评议制等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实现共建共享。
做优做强乡村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是夯实宜居宜业基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应围绕挖掘本地资源潜力、完善产业链条体系、提升农民深度参与程度,构建更具活力的乡村产业体系。一是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培育粮油、果蔬、畜牧、水产等优势产业,推动“土特产”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延伸产业链条,补齐产地加工、仓储保鲜等环节,培育龙头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与文旅、康养、电商等业态融合。三是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收益分红等方式,提高农民在产业链中的参与度与受益水平。
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治理与服务能力。提升要素配置效能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是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支撑。通过培育人才队伍、拓宽投入渠道、完善治理机制,不断增强乡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加强技能培训和数字素养提升,鼓励大学毕业生、专业人才和乡贤返乡入乡创业就业。二是拓宽投入渠道,完善财政支持、金融下沉、社会资本参与等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基金、合作社等主体投资乡村产业与公共服务,形成多元投入格局。三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通过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方式,提高村庄公共事务管理能力与群众参与度。